第一章 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 学生会职务职能制度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河南大学材料学院学生主席团包括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
二、主席团的职责
1.讨论通过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人员名单。
2.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免事项。
3.审批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领导、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主席
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
2.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副主席
1.负责学生会职能部门的工作,接受主席的领导,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学生会汇报自己分管的共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五、部长
1.在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本部门一切事宜,把握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并监督执行。
2.与学生会其它部门协调,共同做好学生会事务。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工作。
4.有权对本部门所有成员提出任免意见,并报请主席团审批。
5.部长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六、副部长及部门干事
1.遵守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2.在部长的带领下,积极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三章 岗位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所有的学生会成员要对材料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3.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4.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5.学生会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6.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7.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8.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9.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有特色、有品牌。
第四章 例会制度
1.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五章 考勤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部长请假由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内部处罚。
第六章 财务制度
1.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办公室主任申请并被批准后方可支出。
2.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主席团,并提供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钢笔另附纸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证明人须为部长或分管主席)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循。
4.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5.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学生会各副主席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6.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7.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辅导老师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账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辅导员老师来决定予以一定的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开除出会,并在学生会内通报。
第七章 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会集体财产和备品归集体所有。由办公室负责详细记录学生会物品情况并记录成册。
2.所有物品由主席团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主席团借取。不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外借宣传部的物品,必须先由宣传部的副部长或部长允许)
3.各部使用物品时,务必小心,如有损坏,丢失等,视情节由主席团讨论处理。
4.物品外借时,须经主席团同意,并且要有借条,重要物品外借,须报团副支书记批准。
第八章 文档管理制度
1.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学生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是办公室主任认可。
2.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工整誊写。
3.主席团成员可直接查阅文档,其他人员在主席团成员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5.每学期末,文档管理部门应清点文档,保证各文挡完整齐全。
第九章 工作总结制度
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2.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3.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4.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工作档案、材料等交由办公室存档,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5.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各部门成员能够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并且严格遵守以上学生会的各项制度,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将学生会建设成为一个成熟、稳健、积极、活泼、优秀的团体!
河南大学材料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
河南大学材料学院学生会中高层干部守则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中高层干部素质,充分调动其上进心和积极性,使学生会在更加完善的监督体系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为院学生会担任副部以上职务者,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如学生会中高层干部违反规定,则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1.部门内作口头检讨,不备案;
2.责令其作口头检讨,办公室和办公室备案;
3.责令其作书面检讨,办公室和办公室备案,并在部长例会上通报;
4.责令其作书面检讨,办公室和办公室备案,并进行学生会内部通报;
5.留职查看;
6.劝其退出学生会。
7.由学生会主席执行罢免其职位
第二章 细 则
第一条 开展学生会工作因个人原因而造成不良影响或有碍工作进行
1.影响较轻且认错态度良好者,给予责令其作口头检讨,不备案处分;
2.影响轻,但认错态度不好者,给予责令其作口头检讨,办公室备案处分;
3.造成一定影响或阻碍工作照常开展,认错态度良好者,给予责令其作书面检讨,办公室和办公室备案,并进行学生会内部通报处分;
4.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阻碍工作照常开展,认错态度不好者,给予留职查看直至罢免其职位。
注:具体情况由各部长提供建议,主席团评定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证实,给予劝其退出学生会处分
1.认错态度极坏者;
2.故意造成调查困难者;
3.对检举者、证人或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者。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轻一级处分
1.认错态度诚恳者;
2.主动协助配合调查者。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条 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思想上进、工作积极、生活习惯良好、档案整理齐备完好、有条理、财务清晰、群众反映良好及成功举办活动,经办公室证实、提请主席团讨论通过以表扬形式记载入档。
第五条 各条款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项。
第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河南大学材料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河南大学材料学院学生会
附:
材料学院学生会请假条规范格式:
请假条
材料学院学生会:
兹有 (部门) (姓名) 由 (原因)不能参加 (活动全称),特此请假,望批准。
请假人:
部长签字:
主席团签字:
年 月 日